信息披露
内蒙古呼和浩特金谷农村商业银行股权司法冻结情况
时间:2023-02-20
执行法院: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
执行文书文号:(2022)陕0402执3083号执行裁定书
(2022)陕0402执308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
执行事项:公示冻结股权
被执行人:内蒙古华信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被执行人持有股权:内蒙古华信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内蒙古呼和浩特金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0.3955%的股权。
冻结期限为三年,自2023年2月7日起至2026年2月6日止。
公示日期:2023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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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7日